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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邮件处理中心项目(邮件处理中心1、辅助楼、固定蓄热锅炉房)施工

项目地区辽宁省锦州市业绩类型房建,机电,消防
建设单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锦州市分公司

锦州邮件处理中心项目(邮件处理中心1、辅助楼、固定蓄热锅炉房)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代码:04162018150412 建筑工程|1. 招标条件锦州邮件处理中心工程项目已经锦滨发改备【2016】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方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锦州市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沈阳招标中心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锦州市分公司的委托,为锦州邮件处理中心项目(邮件处理中心1、辅助楼、固定蓄热锅炉房)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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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邮件处理中心项目(邮件处理中心1、辅助楼、固定蓄热锅炉房)施工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709--19181--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4629.44万业绩金额范围0~1000万业绩集中地区辽宁省

锦州邮件处理中心项目(邮件处理中心1、辅助楼、固定蓄热锅炉房)施工业主方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锦州市分公司

  • 法定代表人: 刘一颂
  • 注册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登记机关: 锦州市凌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邮政基本服务,邮件寄递服务,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农药零售,旅游业务,药品零售,烟草制品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票务代理服务,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肥料销售,文具用品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礼仪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农用薄膜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金银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五金产品零售,家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汽车新车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竞赛组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