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旅游文化产业、餐饮投资与管理;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管理,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建设、景区游览服务、旅游项目投资,旅游宣传促销策划,会务服务,商务咨询(不含投资咨询、融资理财服务),温泉资源调查及开发;农业旅游项目开发;农业观光旅游、园林绿化及设计施工,旅游产品开发与销售,草坪、盆景的培育及销售;土地一级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使用权转让及抵押服务;土地、房屋征收政策咨询服务、倒土场经营管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