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公园景观桥及亭廊建设工程(联合体2)
项目地区 | 广东省江门市 | 业绩类型 | 市政 |
建设单位 | 鹤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
鹤山公园景观桥及亭廊建设工程(联合体2)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鹤山公园景观桥及亭廊建设工程已由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公〔2018〕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由市财政局政府性基金收入中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规模:新建景观桥;景观亭;景观长廊;景观桥两端堤岸改造美化绿化;湖底清淤挖运及回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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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公园景观桥及亭廊建设工程(联合体2)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397 | 20 | -- | 31 | 62 | 9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168698.67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广东省 |
鹤山公园景观桥及亭廊建设工程(联合体2)业主方
鹤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李建中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鹤山市市委、市人民政府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