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名录>象山影视城旅游驿站及环山观光道工程

象山影视城旅游驿站及环山观光道工程

项目地区浙江省宁波市业绩类型房建,市政
建设单位宁波影视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象山影视城旅游驿站及环山观光道工程招标公告

  • 交易登记号:19GC06056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象山影视城旅游驿站及环山观光道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19]59号、象发改审批[2019]1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影视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企业经营收入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影视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 点击查看完整版招标公告>>

象山影视城旅游驿站及环山观光道工程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235871087427--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11655.33万业绩金额范围0~1000万业绩集中地区浙江省

象山影视城旅游驿站及环山观光道工程业主方

宁波影视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陈宇峰
  • 注册状态: 存续
  • 登记机关: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影摄制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文艺创作;租借道具活动;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名胜风景区管理;游览景区管理;销售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演出经纪;电影发行;职业中介活动;旅游业务;网络文化经营;演出场所经营;营业性演出;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