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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灵渠展示中心

项目地区广西省桂林市业绩类型房建
建设单位兴安县文物局

兴安县灵渠展示中心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兴安县灵渠展示中心(招标文件备案编号:XAZB2017-SG-23)已由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兴安县灵渠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市发改管字[2016]1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安县文物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地方配套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分别为上级补助6%、地方配套64%、业主自筹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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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灵渠展示中心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509224497289104--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51650.35万业绩金额范围0~1000万业绩集中地区广西省

兴安县灵渠展示中心业主方

兴安县文物局

  • 法定代表人: 唐莉静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兴安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经营范围: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