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具体业务指导和物业管理行业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为 拟订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物业管理招投标,以及新建住宅区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移交接管验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审核;对物业管理企业履行合同情况的检查考核;指导住宅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维修资金使用的工程项目审核、检查、验收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创优达标活动,督促并组织相关综合考评;负责物业管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考评工作;负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管理工作;协助、协调老(旧)住宅区整治改造等工作,推进改造后老(旧)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物业管理重大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