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宗旨 :依法对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行政管理 。业务范围包括:(一)根据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计划,编制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总体规划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依法对全市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执法的监督和管理;起草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政府规章草案送审稿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制工作;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宣传教育及普法工作。(三)负责制定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有关政策和各类标准,并组织实施。(四)负责对市辖区、县(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协调、指导。(五)组织市容环境科技项目的研究、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行业职工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