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监管中心即“三所合一”建设施工项目
项目地区 | 湖南省永州市 | 业绩类型 | 房建 |
建设单位 | 东安县公安局 |
东安县监管中心即“三所合一”建设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安县监管中心即“三所合一”建设项目项目已东发改【2015】6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东安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东安县监管中心即“三所合一”建设项目2.2 建设地点:东安县白牙市镇林角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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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监管中心即“三所合一”建设施工项目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1730 | 11 | 440 | 996 | 990 | 1980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263670.12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湖南省 |
东安县监管中心即“三所合一”建设施工项目业主方
东安县公安局
- 法定代表人: 宋志雄
- 注册状态: --
- 登记机关: 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