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山西省体育设施管理条例》和《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 (二)贯彻执行国家体育方针,拟定全市体育工作发展规划。 (三)推动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发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锻炼达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各部门行业开展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城市体育、农村体育工作及其他体育事业发展。 (四)拟定全市体育竞赛计划,组织全市性运动竞赛,负责组团参加运城市运动竞赛,负责申办和承办市级以上各类体育竞赛工作。 (五)研究和指导三线运动员队伍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 (六)拟定全市体育场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培育、发展和管理体育市场。 (七)指导体育总会、各单项体协工作,负责市级社会体育团体资格的申报工作。 (八)负责向本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报批全市体育事业发展的行政审批、规划和执法监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