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交通基础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土木工程建筑业;土地开发服务;水务资源项目投资、管理、开发;五金、建材生产、销售;供水管道维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权的国有资产维护与管理;境外投资;自有房屋租赁;自有汽车租赁;保障性住房建设;医疗项目投资;医疗项目建设;医院投资管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