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国家地质公园大石湖景区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附属工程施工
| 项目地区 | 辽宁省本溪市 | 业绩类型 | 市政 |
| 建设单位 | 本溪满族自治县东营坊乡人民政府 |
辽宁本溪国家地质公园大石湖景区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一、招标条件 辽宁本溪国家地质公园大石湖景区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附属工程施工已经由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备案。以本发改发【2016】8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本溪满族自治县东营坊乡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辽宁本溪国家地质公园大石湖景区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附属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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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本溪国家地质公园大石湖景区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附属工程施工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 88 | 15 | 1 | -- | 24 | 95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 最大业绩金额 | 16144.81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辽宁省 |
辽宁本溪国家地质公园大石湖景区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附属工程施工业主方
本溪满族自治县东营坊乡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刘权生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