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农业项目投资;经县人民政府授权基长镇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与经营;设施农业项目建设;经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农业土地开发经营;农业项目管理;农业政策咨询;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旅游项目开发;房屋建筑工程服务;土木工程服务;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建筑装饰业;电气安装工程服务;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服务;农资、农产品购销;木材、石、砖、瓦、砂、石材、水泥产品和制品、水泥熟料及其他水泥产品、石灰、石膏产品及制品、建筑陶瓷、玻璃及制品、耐火材料制品、文教用品、办公用品、摄影器材、服装服饰、音响设备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影视节目制作、发行;文化活动服务;文化交流活动策划;影视策划;舞台艺术策划;美术设计制作;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艺术品收藏;展示展览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研发、销售;酒类文化传播;酒店管理服务;餐饮管理服务;教育管理服务;教育咨询服务;艺术培训;从事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会务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