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1、负责为林业、湿地、草原、园林绿化发展建设和保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2、负责提出林业、湿地、草原、园林绿化发展建设和保护服务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3、负责组织实施林业、草原、湿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为全民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4、负责为项目造林、草原生态保护、湿地生态保护等生态建设工程的实施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5、负责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陆生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管理与保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6、负责为全县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保护救护、野生动植物检疫疫源疫病监测及林木牧草种子质量监督管理、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7、参与全县公益林和天然林建设与保护工作,参与全县林业(草原)工作站行业管理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工作。8、负责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组织实施规划设计、工程建设、工程招标、公益性绿地养护等相关工作。9、负责国有林场辖区内造林更新、森林抚育、低产林改造和采伐利用等培育与经营工作。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