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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人民政府窦店村青年公寓村民回迁小区景观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市市辖区业绩类型园林绿化
建设单位北京市房山区窦店农牧工商总公司

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人民政府窦店村青年公寓村民回迁小区景观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人民政府窦店村青年公寓村民回迁小区景观提升改造项目已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以 房财政采[2019]1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窦店农牧工商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招标编号:TCCX-2019-04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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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人民政府窦店村青年公寓村民回迁小区景观提升改造项目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86------6--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2915.64万业绩金额范围0~1000万业绩集中地区北京市

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人民政府窦店村青年公寓村民回迁小区景观提升改造项目业主方

北京市房山区窦店农牧工商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贺立新
  • 注册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登记机关: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范围:种植农作物、苗木、花卉、果树、蔬菜;房地产开发;专业承包;销售商品房;出租商业用房;租赁机械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旅游资源开发(不含旅游业务);家庭劳务服务;清洁服务;园林绿化服务;货物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进出口除外);销售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化肥;太阳能光伏技术开发;安装、维修机电设备;销售电力设备、机械设备;制造中西药;畜、禽屠宰;道路货物运输;零售药品;电力供应;生产经营种畜禽。(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生产经营种畜禽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