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负责全县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工作,严格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和配备标准,及购置审批、报废处置、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和日常使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全县公共机构落实节能措施,开展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对节能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设施设备等国有资产的管理、调配和基建、维修、管护、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石林行政中心办公用房、公共用房、公用设施等国有资产的管理、改造、建设、调配、维修、服务等工作;以及行政中心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节能减排、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等工作;负责行政中心物业管理等社会化服务项目的监督管理,做好各项后勤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