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一)负责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组织工程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设计变更的审核与报批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组建现场管理机构并负责任免其技术、财务负责人。 (二)负责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开工申请报告报批等手续。 (三)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管理机构建设管理情况,包括工程投资、工期、质量、安全生产和工程建设责任制等。 (四)负责组织制订、上报在建工程度汛方案,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并对在建工程安全度汛负责。 (五)负责按照项目信息公开的要求向项目主管部门提供项目建设管理信息。负责组织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组织或参与工程验收工作。 (六)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对各参建单位所形成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承办主管部门提交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