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鳌江镇滨江中路二期工程
项目地区 | 浙江省温州市 | 业绩类型 | 市政 |
建设单位 | 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
平阳县鳌江镇滨江中路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PYJS18020506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阳县鳌江镇滨江中路二期工程已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17)70号、平发改投资(201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平阳县鳌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平阳县鳌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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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鳌江镇滨江中路二期工程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222 | 6 | 10 | 145 | 105 | 51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10382.26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浙江省 |
平阳县鳌江镇滨江中路二期工程业主方
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林宝宽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平阳县人民政府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