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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第五小学南侧景观大道建设工程

项目地区广东省清远市业绩类型市政
建设单位清远市清新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清新区第五小学南侧景观大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清新区第五小学南侧景观大道建设工程批复文号清新发改[2017]188号批复单位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清远市清新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项目所在地区清远市项目资金来源其它招标类型施工公告内容根据清新发改[2017]188号、建字第工程许可C20170187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清远市清新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新区第五小学南侧景观大道建设工程进行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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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第五小学南侧景观大道建设工程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128--329----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1386.69万业绩金额范围0~1000万业绩集中地区广东省

清新区第五小学南侧景观大道建设工程业主方

清远市清新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 法定代表人: 梁列彰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
  • 经营范围:(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行使项目法人职能,承担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检查监督工作,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资产移交。(二)办理区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重点项目的报批报建等相关手续。(三)依照法律、法规确定代(参)建单位,依法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四)向区发展改革部门提出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申请;协调代(参)建单位和使用单位关系,向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并将代(参)建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五)编制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对代(参)建单位的资金拨付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并请款。(六)将代建项目投资预(结)算资料移交区投资评审机构进行核算;承担项目文件资料和技术图纸的建档工作。(七)承担代建项目的管线迁移和建设工作。(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重点项目的年度计划、储备和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