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广宁县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项目(坑口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项目地区 | 广东省肇庆市 | 业绩类型 | 市政 |
建设单位 | 广宁县坑口镇人民政府 |
2017年度广宁县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项目(坑口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度广宁县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项目(坑口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已由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基(2018)7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宁县坑口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省财政专项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17年度广宁县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项目(坑口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 点击查看完整版招标公告>>
2017年度广宁县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项目(坑口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170 | 6 | 1 | 2 | 40 | 12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3413.13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广东省 |
2017年度广宁县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项目(坑口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业主方
广宁县坑口镇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冯栋成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广宁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