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石狮管委会砚台村等10个农村社区服务站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项目同心县石狮管委会砚台村等10个农村社区服务站项目已由同发改审发【2018】12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同心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同心县石狮管委会砚台村、黑套子村,王团镇新堡村,丁塘镇八方村,河西镇塘坊村、大洪沟村、建新村、农场村,预旺镇青羊泉村,韦州镇青龙山村村
- 点击查看完整版招标公告>>
同心县石狮管委会砚台村等10个农村社区服务站项目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464 | 32 | 3 | 3 | 225 | 38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6134.76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宁夏 |
同心县石狮管委会砚台村等10个农村社区服务站项目业主方
同心县民政局
- 法定代表人: 李海军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同心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经营范围:未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