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负责区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交通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协调相关公用事业单位实施建设。负责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供热、交通等公用事业单位及其他对口部门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区内项目建设期间的公用事业协调服务并监督公用事业单位按时完成入区项目的公用设施配套工作。负责推进公用事业的市场化运作。负责供暖行业的协调工作,落实城市供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总体规划的编制并协调组织实施建设。负责区内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实施管线的线位核定工作。负责区内电力行业管理、监督及电力设施保护及监管等工作。负责区内燃气配套设施的监管工作,液化气站的监管工作。负责区内城市供水和农村涉水事务的服务保障、安全及节约用水监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