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大溪村四、五组公路新修工程
项目地区 | 湖北省恩施州 | 业绩类型 | 公路 |
建设单位 | 鹤峰县容美镇人民政府 |
鹤峰县大溪村四、五组公路新修工程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鹤峰县大溪村四、五组公路新修工程已由鹤峰县交工计〔2016〕11号,容政文〔2017〕80号批准建设,鹤扶组办发〔2017〕15号,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业主为鹤峰县容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项目鹤峰县大溪村四、五组公路新修工程道路全长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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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大溪村四、五组公路新修工程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82 | 9 | -- | -- | 25 | 35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3302.96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四川省 |
鹤峰县大溪村四、五组公路新修工程业主方
鹤峰县容美镇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张道勇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县委、县政府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