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四馆一中心”项目(行政服务中心)施工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远安县“四馆一中心”项目,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远发改审批[2017]8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远安县栖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行政服务中心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鸣凤镇南门村(原远林集团院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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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四馆一中心”项目(行政服务中心)施工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231 | 9 | 8 | 8 | 84 | 43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7625.15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湖北省 |
远安县“四馆一中心”项目(行政服务中心)施工业主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