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供热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拟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供热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热源建设规模的审核把关;参与集中供热工程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 3、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供热行业进行管理。 4、负责全县供热体制改革和供热信息网建设。 5、依据供热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对供热企业的工程建设和后期运营全程监督;按照节能环保的规定,对集中供热设施技术进行审核把关。 6、协调集中供热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与各相关单位、企业的对接。 7、督促各集中供热工程单位的工作进度,会同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竣工验收。 8、参与调查供热企业的运营成本,会同物价部门拟定取暖费用的收取标准。 9、负责供热信访议案工作。 10、负责辖区内供热质量、供热服务的监督,供热企业的评定,督促供热企业做好相关运营、维护、安全生产等工作。 11、负责完成县供热领导组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