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执行有关城市绿化管理、公园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方针、政策,协助主管部门拟定公园开发、发展总体规划和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绿地和绿地以外的树木、花草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对绿化责任主体单位所负责的绿地养护、管理进行技术指导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设计,编制城镇绿地系统规划,落实绿线管制制度,设施城市公共绿地建设 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城市绿化工作,对破坏、损害园林绿化设施、擅自砍伐城区树木,非法占用公共绿地的行为进行监督 负责城市园林植物育种、引种驯化工作 负责公园和广场的日常保洁 负责对城市公共场所的古树名木建档、造册、设置标志,实行重点保护、统一管理。对于各单位或私人的古树名木,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