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潘村镇为民服务中心工程
项目地区 | 安徽省滁州市 | 业绩类型 | 房建 |
建设单位 | 明光市潘村镇人民政府 |
明光市潘村镇为民服务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 第一章 招标公告工程名称明光市潘村镇为民服务中心工程项目编号czgc201712-339工程地点明光市潘村镇建设单位明光市潘村镇人民政府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电子网招)投标资质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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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潘村镇为民服务中心工程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81 | 15 | 2 | 6 | 32 | 18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2577.66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安徽省 |
明光市潘村镇为民服务中心工程业主方
明光市潘村镇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李兵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明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