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安置房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教育卫生设施建设;环境设施建设;便民设施建设;土地收储;土地整治和整理;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整体城镇化相关建设内容的投资与经营开发;新型城镇化整体建设;普定县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资源的经营与管理;抵押担保咨询;农村村庄整治;农民集中住房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商标品牌运营;煤炭经营;IT产业;酒店、餐饮、娱乐、旅游、文化游乐设施的开发投资;企业托管;承接其他项目的投资策划与开发建设;企业改制与经济信息咨询;园林绿化;广告咨询及制作;粉煤灰、热蒸汽、脱硫石膏的经营销售;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客货运站场的投资建设;货物运输;汽车租赁;加油及加气站的投资建设;会议及展览服务;公路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林业综合开发利用;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林业项目的投资;农作物种植;农副产品加工及销售;亮化工程。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