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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中段中水回用管道工程施工

项目地区浙江省湖州市业绩类型市政
建设单位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

林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中段中水回用管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林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中段中水回用管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林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中段中水回用管道工程经长发改投资(2019)27号文同意批准。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林城镇。项目业主为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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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中段中水回用管道工程施工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29755746070--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9988.02万业绩金额范围0~1000万业绩集中地区浙江省

林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中段中水回用管道工程施工业主方

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潘宇欢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长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