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中段中水回用管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林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中段中水回用管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林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中段中水回用管道工程经长发改投资(2019)27号文同意批准。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林城镇。项目业主为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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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中段中水回用管道工程施工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297 | 5 | 5 | 74 | 60 | 70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9988.02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浙江省 |
林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中段中水回用管道工程施工业主方
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潘宇欢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长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