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长校镇灵台山产业扶贫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一期项目
项目地区 | 福建省三明市 | 业绩类型 | 房建 |
建设单位 | 清流县长校镇河排村民委员会 |
清流县长校镇灵台山产业扶贫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 投标邀请书福建恒宏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闽启越(福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晟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晟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清流县长校镇灵台山产业扶贫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一期项目 已由长政纪要(2019)35号、清流县长校镇河排村民委员会会议记录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清流县长校镇河排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 点击查看完整版招标公告>>
清流县长校镇灵台山产业扶贫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一期项目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21 | 6 | 2 | -- | 9 | 1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856.49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福建省 |
清流县长校镇灵台山产业扶贫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一期项目业主方
清流县长校镇河排村民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邹林军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清流县民政局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