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棠香街道滨河新村平安·和美小区区级示范点工程、大足区棠香街道黄桷树平安·和美小区区级示范点工程
项目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 | 业绩类型 | 市政 |
建设单位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棠香街道办事处 |
大足区棠香街道滨河新村平安·和美小区区级示范点工程、大足区棠香街道黄桷树平安·和美小区区级示范点工程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足区棠香街道滨河新村平安·和美小区区级示范点工程、大足区棠香街道黄桷树平安·和美小区区级示范点工程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投【2017】326、32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棠香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为 业主自筹。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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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棠香街道滨河新村平安·和美小区区级示范点工程、大足区棠香街道黄桷树平安·和美小区区级示范点工程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894 | 22 | 31 | 151 | 202 | 95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80959.05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广西省 |
大足区棠香街道滨河新村平安·和美小区区级示范点工程、大足区棠香街道黄桷树平安·和美小区区级示范点工程业主方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棠香街道办事处
- 法定代表人: 张军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重庆市大足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