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负责市政府投资的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公益性社会事业项目(不包括行业项目专业设备购置及安装)和市政府指定的其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组织、实施协调工作。 (二)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协助行业主管部门或使用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和预算编制。 (三)负责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协调,工程工期和质量、安全生产、技术档案管理。 (四)负责提出重点工程建设资金计划及拨付申请,编制工程决算、竣工报告。 (五)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移交、资金决算等工作,协助主管局对重大建设项目组织决算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