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清镇市城市规划区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含道路、桥梁、隧道)的投融资、建设和经营管理;清镇市城市供水、排水设施(包括水厂及供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管网等)的投融资、建设和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城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和经营;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周边一定范围内土地的开发利用;广告设施建设及经营;工程建筑材料销售、工程咨询服务;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温泉开发,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汽车租赁服务,停车场建设及经营管理、充电设施建设及经营;房地产租赁及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旅游景区建设及运营;物业管理;装修设计及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