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上级部门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区综合事务服务工作的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全区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一般公务和行政执法用车的统筹管理、平台建设与日常运行工作。负责全区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和使用调配及附属用房的规划建设、分配调整等工作。执行上级办公用房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全区集中办公场所的日常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集中办公场所维修、餐饮、安全、保卫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的公务接待;指导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全区重要会议、接待等活动的会务服务和保障工作。负责办公场所管理和保值增值,推动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划及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的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大宗用品及服务集中采购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