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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客运中心改造(旅游集散中心)二期项目

项目地区浙江省绍兴市业绩类型房建
建设单位新昌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新昌县客运中心改造(旅游集散中心)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招标工程项目编号:2018218(FJ)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新昌县客运中心改造(旅游集散中心)二期项目已由 新发改审【2018】22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新昌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本工程名称为新昌县客运中心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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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客运中心改造(旅游集散中心)二期项目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87520344116--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13811.8万业绩金额范围0~1000万业绩集中地区浙江省

新昌县客运中心改造(旅游集散中心)二期项目业主方

新昌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张焕萍
  • 注册状态: 存续
  • 登记机关: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城市公共交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旅游业务;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旅客票务代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停车场服务;共享自行车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汽车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动自行车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二手车经销;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项目:食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