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暨龙镇凤来社区四好农村公路改建工程
项目地区 | 重庆市县 | 业绩类型 | 公路 |
建设单位 |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 |
丰都县暨龙镇凤来社区四好农村公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丰都县暨龙镇凤来社区四好农村公路改建工程已由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丰都发改委发〔2018〕5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级统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华丰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施工建设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地址: 丰都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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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暨龙镇凤来社区四好农村公路改建工程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132 | 15 | 3 | -- | 24 | 59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1985.75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重庆市 |
丰都县暨龙镇凤来社区四好农村公路改建工程业主方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刘洋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重庆市人民政府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