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监管场所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外线部分)一期)
项目地区 | 福建省福州市 | 业绩类型 | 电力 |
建设单位 |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
平潭监管场所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外线部分)一期)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平潭监管场所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外线部分)一期) 已由 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以 岚综实经发发改[2014]168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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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监管场所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外线部分)一期)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30 | 12 | -- | 1 | 4 | 1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1789.03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福建省 |
平潭监管场所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外线部分)一期)业主方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 法定代表人: 陈毅坤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平潭综合实验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