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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广宁县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项目(排沙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项目地区广东省肇庆市业绩类型市政
建设单位广宁县排沙镇人民政府

2017年度广宁县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项目(排沙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度广宁县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项目(排沙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已由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基(2018)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宁县排沙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省财政专项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17年度广宁县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项目(排沙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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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广宁县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项目(排沙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54161--22----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2646.67万业绩金额范围0~1000万业绩集中地区广东省

2017年度广宁县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项目(排沙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业主方

广宁县排沙镇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祝瑞鸿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中共广宁县委组织部
  •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