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二甲金矿回填区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联合体1)
项目地区 |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业绩类型 | 市政 |
建设单位 | 东方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
海南省二甲金矿回填区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联合体1)招标公告
- 海南省二甲金矿回填区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9-18 15:55:00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南省二甲金矿回填区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政投【2018】16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东方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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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二甲金矿回填区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联合体1)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1584 | 13 | 4 | 672 | 188 | 44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390788.19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天津市 |
海南省二甲金矿回填区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联合体1)业主方
东方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 法定代表人: 王兴壮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东方市人大常委会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