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玛纳斯伟业铅合金冶炼厂遗留污染场地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原玛纳斯伟业铅合金冶炼厂遗留污染场地治理项目立项已完成,并经玛纳斯县发改委以玛发改〔2018〕66号文批复建设,建设资金经昌吉州财政局以昌州财建(2017)120号文下达,建设资金为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法人为玛纳斯县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区位于玛纳斯县凉州户镇丰益宫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冶炼厂污染场地编制治理修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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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玛纳斯伟业铅合金冶炼厂遗留污染场地治理项目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2 | 3 | -- | -- | 1 | 89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1166.26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1000~3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山东省 |
原玛纳斯伟业铅合金冶炼厂遗留污染场地治理项目业主方
玛纳斯县环境保护局
- 法定代表人: 苗庆杰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昌吉州党委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