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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灵溪镇江南新区中心湖公园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项目地区浙江省温州市业绩类型市政
建设单位苍南县灵溪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苍南县灵溪镇江南新区中心湖公园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A3303270480000495001001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苍南县灵溪镇江南新区中心湖公园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已经苍发改投[2018]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苍南县灵溪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后审。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苍南县灵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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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灵溪镇江南新区中心湖公园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816111119--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15083.89万业绩金额范围0~1000万业绩集中地区浙江省

苍南县灵溪镇江南新区中心湖公园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业主方

苍南县灵溪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吴正钊
  • 注册状态: 存续
  • 登记机关: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范围:土地整理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农房改造、标准厂房和市场、普通住宅、生态能源建设及青山白化整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