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1、贯彻有关村镇建设的政策、法规、及规范;对监理、建设、设计、房地产企业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工程安全、民用建筑节能及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等行为进行处罚;编制实施村镇建设规划、宜居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工作;主管全区公用设施、村容镇貌、农村环境整治、“四个一”工程和建设档案、村镇建设专项资金、保障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设施运营与维护,确保城市环境卫生及作业质量;开工报告等统计、定额与预算、市政设施维护。协调采暖用户纠纷、宣传行业发展方向等;承担征收项目调查摸底、民意测验、与被征收人谈签等职责;研究、分析重点项目建设运行态势,提出对策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项目前期筹备、报批工作;协调做好重点项目招投标、进度跟踪、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工作;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法律授权,对保护区内的湿地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并制定保护制度,调查处理涉及保护区及湿地的各类林政案件,维护保护区治安秩序;负责保护区基础设施的维护、养护、园区保洁、科研调查等活动及保护区日常工作;编制沈阳珍珠水城控详规划及修建性详规并组织实施,同时做好跟落地企业踪服务、沟通协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