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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暨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工程之室内文化建设

项目地区河南省平顶山市业绩类型房建,装修装饰
建设单位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检察院

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暨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工程之室内文化建设招标公告

  • 一、招标条件: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暨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工程之室内文化建设部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检察院,现委托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暨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工程之室内文化建设部分2.2 招标编号:SLZC2019-04-1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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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暨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工程之室内文化建设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1227--13272--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1441.13万业绩金额范围0~1000万业绩集中地区河南省

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暨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工程之室内文化建设业主方

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检察院

  • 法定代表人: 王全生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平顶山市石龙区委员会
  •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