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EPC(联合体2)
项目地区 | 湖南省永州市 | 业绩类型 | 市政 |
建设单位 | 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东安县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EPC(联合体2)招标公告
- 东安县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安县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2018]4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永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东安县芦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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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EPC(联合体2)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807 | 56 | 9 | 133 | 363 | 56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94836.46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湖南省 |
东安县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EPC(联合体2)业主方
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代表人: 潘中华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东安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