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盐城产业园东方之洲B11地块正式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 一、招标条件中韩盐城产业园东方之洲项目已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 《关于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方之洲项目备案的批复》盐开经审【2016】88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中韩盐城产业园东方之洲B11地块正式用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二、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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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盐城产业园东方之洲B11地块正式用电工程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79 | 9 | 1 | 1 | 22 | 1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2120.27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江苏省 |
中韩盐城产业园东方之洲B11地块正式用电工程业主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