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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盐城产业园东方之洲B11地块正式用电工程

项目地区江苏省盐城市业绩类型电力
建设单位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韩盐城产业园东方之洲B11地块正式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 一、招标条件中韩盐城产业园东方之洲项目已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 《关于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方之洲项目备案的批复》盐开经审【2016】88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中韩盐城产业园东方之洲B11地块正式用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二、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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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盐城产业园东方之洲B11地块正式用电工程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79911221--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2120.27万业绩金额范围0~1000万业绩集中地区江苏省

中韩盐城产业园东方之洲B11地块正式用电工程业主方

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张振国
  • 注册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登记机关: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