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嘉镇、鹤游镇、坪山镇、砚台镇污水处理厂技改项目和垫江四中、砚台镇高新社区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 | 重庆市县 | 业绩类型 | 市政 |
建设单位 | 垫江县环境保护局 |
周嘉镇、鹤游镇、坪山镇、砚台镇污水处理厂技改项目和垫江四中、砚台镇高新社区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周嘉镇、鹤游镇、坪山镇、砚台镇污水处理厂技改项目和垫江四中、砚台镇高新社区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已由垫江发改委函[2016]93号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中央资金。招标人为垫江县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周嘉镇、鹤游镇、砚台镇、坪山镇、垫江县第四中学校、砚台镇高新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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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嘉镇、鹤游镇、坪山镇、砚台镇污水处理厂技改项目和垫江四中、砚台镇高新社区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90 | 19 | 3 | -- | 36 | 96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5034.77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四川省 |
周嘉镇、鹤游镇、坪山镇、砚台镇污水处理厂技改项目和垫江四中、砚台镇高新社区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业主方
垫江县环境保护局
- 法定代表人: 何江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中共垫江县委、垫江县人民政府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