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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嘉镇、鹤游镇、坪山镇、砚台镇污水处理厂技改项目和垫江四中、砚台镇高新社区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重庆市县业绩类型市政
建设单位垫江县环境保护局

周嘉镇、鹤游镇、坪山镇、砚台镇污水处理厂技改项目和垫江四中、砚台镇高新社区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周嘉镇、鹤游镇、坪山镇、砚台镇污水处理厂技改项目和垫江四中、砚台镇高新社区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已由垫江发改委函[2016]93号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中央资金。招标人为垫江县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周嘉镇、鹤游镇、砚台镇、坪山镇、垫江县第四中学校、砚台镇高新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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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嘉镇、鹤游镇、坪山镇、砚台镇污水处理厂技改项目和垫江四中、砚台镇高新社区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90193--3696--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5034.77万业绩金额范围0~1000万业绩集中地区四川省

周嘉镇、鹤游镇、坪山镇、砚台镇污水处理厂技改项目和垫江四中、砚台镇高新社区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业主方

垫江县环境保护局

  • 法定代表人: 何江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中共垫江县委、垫江县人民政府
  •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