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螺岗镇区滨河绿道及休闲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宁县螺岗镇区滨河绿道及休闲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已由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基[2018]2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宁县螺岗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县政府统筹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广宁县螺岗镇区滨河绿道及休闲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
- 点击查看完整版招标公告>>
广宁县螺岗镇区滨河绿道及休闲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376 | 25 | 4 | 2 | 73 | 17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24798.18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广东省 |
广宁县螺岗镇区滨河绿道及休闲设施建设工程(施工)业主方
广宁县螺岗镇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潘岐水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中共广宁县委组织部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