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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桥街道洪家村市级美丽乡村一事一议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浙江省宁波市业绩类型市政
建设单位宁波市江北区洪家股份经济合作社

庄桥街道洪家村市级美丽乡村一事一议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庄桥街道洪家村市级美丽乡村一事一议建设项目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备〔2017〕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洪家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洪家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市、区、街道、村财政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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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桥街道洪家村市级美丽乡村一事一议建设项目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252541095845--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18747.33万业绩金额范围0~1000万业绩集中地区浙江省

庄桥街道洪家村市级美丽乡村一事一议建设项目业主方

宁波市江北区洪家股份经济合作社

  • 法定代表人: 王国民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江北区农业农村局
  • 经营范围:集体资产经营与管理、集体资源开发与利用、农业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