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1、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0号)和上级有关城市风景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城市生态建设、保护与规划,负责制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2、负责制定城市园林景观广场公园绿地动物园城市美化的管理办法检查内容监督方式,实施有效审批、管理、检查、监督工作;3、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城市园林绿地景观广场公园动物园景观河道城市美化城市绿化园林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办理项目立项、可研编制、施工图设计、招投标工作、办理工程相关手续、合同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工程验收、工程预决算的审核等工作;参与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方案的审查监督指导,检查居住区绿地及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