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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南办案基地和许昌市检察官分院项目室内装饰工程、室外工程设计二标段

项目地区河南省许昌市业绩类型勘察设计
建设单位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

豫南办案基地和许昌市检察官分院项目室内装饰工程、室外工程设计二标段招标公告

  • XCGC-F2017244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豫南办案基地和许昌市检察官分院项目室内装饰工程、室外工程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豫南办案基地和许昌市检察官分院项目室内装饰工程、室外工程设计已由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许发改投资[2012]1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工程概况与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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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南办案基地和许昌市检察官分院项目室内装饰工程、室外工程设计二标段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1193741175612--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28491万业绩金额范围0~1000万业绩集中地区河南省

豫南办案基地和许昌市检察官分院项目室内装饰工程、室外工程设计二标段业主方

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

  • 法定代表人: 张桂平
  • 注册状态: --
  • 登记机关: 中共许昌市委办公室
  •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