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全区环卫设施建设(除旧城区)工程-55座公厕(一期)
项目地区 | 山西省大同市 | 业绩类型 | 房建 |
建设单位 |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
平潭综合实验区全区环卫设施建设(除旧城区)工程-55座公厕(一期)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全区环卫设施建设(除旧城区)工程-55座公厕(一期) 已由 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文件以 岚综实经发发改【2015】205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负担,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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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全区环卫设施建设(除旧城区)工程-55座公厕(一期)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132 | 7 | 26 | 6 | 72 | 153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5184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福建省 |
平潭综合实验区全区环卫设施建设(除旧城区)工程-55座公厕(一期)业主方